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:那套房,登记在周志远名下。我们结婚期间购买。
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他以为他藏了个秘密。
他不知道——这个秘密就是我的武器。
第三件事:算总账。
我把自己的记账本翻了出来。从2019年到2024年,五年的,一笔不差。
房贷已还:491000元。
转给婆婆的生活费(被转走的):383700元。
日常家用支出(水电物业采买维修医药):约198000元。
合计:1072700元。
一百零七万两千七。
取个整。
一百零七万。
我工资五年税后大约七十二万。
差额部分:信用卡透支、同事借款、年终奖、加班费。
全部填了进去。
一百零七万。
我在手机备忘录里打下这个数字。
没有截图。没有转发。
只是看着它。
一百零七万。
五年。
方蕙一个人的五年。
然后我又打了一行。
加上那套房子——周志远名下、用我的钱付了部分首付的那套房,按当前市价大约值一百四十万。
如果算上那套房,我的付出和损失——
超过一百四十万。
我把备忘录关了。
手机放到床头。
关灯。
外婆的棉袄挂在衣柜把手上。我每天都能看见。
6万8。
我现在银行卡里的钱加上外婆的存折:3741 + 68000 = 71741。
七万一。
这是我三十一岁时全部的财产。
而我五年赚的钱——一百多万——全部变成了别人的房子、别人的孩子、别人的生活。
我翻了个身。
没有再想。
该做的事已经列好了。
杨苗说证据越全越好。
我还需要一样东西——
让周志远自己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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