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发现了什么。
第二天开始,我做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:找律师。
杨苗是我大学室友,在一家律所做助理。我请她帮我问了一个问题: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同居关系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怎么分?
她很快回了消息:“你先别急,把证据收全。越全越好。转账记录、同居证据、财产证明,缺一不可。”
然后她问了一句:“蕙蕙你怎么了?”
“没什么。帮朋友问的。”
她没追问。
但隔了一分钟,她又发了一条:“如果‘朋友’需要帮忙,随时找我。律师费我帮你找所里打折。”
我回了个“谢谢”。
第二件:收集证据。
接下来两周,我像往常一样上班、做饭、给婆婆转钱、回周志远的消息。
一切照旧。
但我每天中午午休时做一件事——截图。
我把婆婆手机里所有的转账记录全部拍了照。四年零九个月的。
我把周志远外卖账号上的订单记录全部截图。每一份双人份套餐,每一份儿童餐。
我查了那套12栋603的房产信息。登记时间、购入价格、贷款情况。
房子首付大约三十二万。
月供四千一。
首付的钱——来自哪里?
婆婆在2021年下半年到2022年初的转账记录里,有几笔大额转出:35000、28000、15000……合计接近十万。
而那段时间,我转给婆婆的生活费加上零星的“急用钱”——刚好差不多。
也就是说——
那套房子的首付,大约三分之一是我的钱。通过婆婆的手,通过“生活费”的名义。
剩下的两万多是从哪来的——我查不到了。可能是周志远自己出的。也可能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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