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决下来那天,是十一月初。
法院认定许晚杭在婚姻存续期内,与第三人孟屿川存在长期不正当关系,构成严重过错。
四百一十二万转账中,三百八十万被认定为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判决全额返还。
那套房子,那辆车,都在偿还清单里。
至于重婚罪指控,因证据链中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”部分不够完整,法院未予认定。
律师问我是否上诉。
我摇头。
“够了。”
三百八十万。
我父亲留给我的六十万。
她父母留下的老房子。
我十年加班到深夜、出差到凌晨、舍不得请年假换来的每一分钱。
都回来了。
律师把判决书复印件递给我。
“周先生,”她说,“你是我见过的,把这种案子打得最干净的人。”
我接过纸。
“不是干净。”
“是累了。”
她没再说话。
那天傍晚,我回了一趟家。
东西已经收拾好了。
客厅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,沙发套没换,电视柜上还摆着我们的结婚照。
照片里我们都还年轻。
她穿拖尾婚纱,我穿白衬衫,站在大学校门口那棵银杏树下。
十月底,叶子刚好黄透。
摄影师说,新娘笑一笑。
她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。
我在旁边笑出了声。
那是我们在一起第七年。
七年之痒。人家说。
我们领了证。
我去办过户那天,房产中介问我,这套房子卖了,您以后住哪儿。
我说去南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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