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房子的事你别急……过年回来慢慢跟她说……就说感情不和,协议离婚……”
“房子当然写你的名字,贷款是你们俩一起还的,但名字是你的……”
“她能怎么办?她又不懂法律……”
“行了行了,你放心,妈帮你说……”
挂了电话。
她哼着歌去厨房了。
我坐在床上。
没有动。
周志远回来——不是为了回家。
是为了拿房子。
他要离婚。拿走房子。然后光明正大和陶颖过。
他以为这很容易。
他以为方蕙不懂法律。
他以为方蕙没有证据。
他以为方蕙只有3741块钱,什么都做不了。
——
12月22号。接风宴前一天。
我去了一趟杨苗的律所。
杨苗帮我对接了一位资深的婚姻律师。姓韩。
韩律师看完了全部证据。
她抬起头看我。
“方蕙女士,你丈夫在婚姻期间隐瞒同居关系并购置房产,且存在长期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。”
“这些证据非常充分。”
“你要怎么做?”
我说了三个字。
“明天办。”
她看了我一眼。然后点了点头。
“行。”
回家的路上,路过一家服装店。
我买了一件衣服。
一件大衣。六百块。
这是我三年来第一次给自己买衣服。
外婆的存折里的钱。
我想穿得体面一点。
不是为了见周志远。
是为了明天——站在所有人面前的时候,我方蕙不能是那个穿着起球毛衣的人。
我得是一个讨回公道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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