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月后。
法院开庭。
我坐在原告席上,看着对面的表姐。
她瘦了很多,脸色蜡黄,头发也乱糟糟的。
看到我,她的眼神里满是怨恨。
“表妹,你满意了吧?”
我没说话。
法官敲了敲法槌:“安静。”
开庭。
检察官宣读起诉书。
“被告人张丽,利用亲戚关系获取他人身份信息,冒用他人名义办理贷款共计63万元,全部用于个人消费,且拒不归还。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,数额巨大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我静静地听着。
63万。
三个人。
全部用于个人消费。
买车。买包。吃饭。旅游。
而我们,要用自己的信用,来偿还这一切。
表姐的辩护律师开始辩护。
“被告人张丽系初犯,有悔罪表现,且已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……”
有悔罪表现?
愿意积极赔偿?
我看着表姐。
她低着头,一句话也不说。
她的辩护律师继续说:“且被告人与受害人系亲属关系,主观恶性较小……”
亲属关系。
主观恶性较小。
呵。
就是因为是亲戚,她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吧?
就是因为是亲戚,她才觉得我们不会追究吧?
轮到我陈述意见。
我站起来。
“法官,我有几句话想说。”
“请讲。”
“被告人用我的身份信息贷了38万,加上其他两位受害人的,共计63万。”
“这63万,我们一分钱都没见到。但我们的征信,全都毁了。”
“我今年28岁,攒了两年半的首付,本来打算年底买房。因为这件事,我的贷款批不下来了。”
“我的堂哥林志,今年准备结婚买房。因为征信问题,婚期推迟了。”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,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