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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黑市,票贩子老痒


上午十点来钟,林树一行四人风尘仆仆,总算紧赶慢赶地到了县城。

海城,是方圆十里八乡最大的县级城区,常驻人口大概一百万左右,虽说是个县城,但其热闹繁华也是不遑多让。

在周遭数十上百个个乡镇农村庄户人眼里,是正儿八经的城儿里。

“可算捱到地头儿了!”

终于到了地方,二狗三两步跳下车,使劲儿跺了跺冻麻的脚,吸溜着鼻涕。

“这脚冻得,再走两步就得废!”

“树哥,那往后可咋整?”

闻言,林树白了他一眼:“瞅你那损色!车是三蹦子赶的,三蹦子都还没说脚冷的话呢,你搁这儿叭叭个不停!”

二狗嘿嘿地笑,模样确实有点欠儿登。

“把你能的!”林树说完,便扭头看向县城。

熟悉的地方啊。

这座在东北随处可见的普通县城,街上主调呈现出土灰和黄。

主干道两旁矗立着几栋看起来颇为洋气的二三层小楼。

这些小楼大都是县政府、供销社或者国营饭店等公共建筑。

县城居民的房屋就简单朴素多了,多数为砖石或者土木结构的低矮平房,屋顶则是由青瓦或者茅草铺就。

整座县城透着朴素的庄重,街上的人们穿着也大都是蓝白灰三种基调,和这个时代一样,简单而朴素。

回过神来,林树指挥着三蹦子将骡车停在街边上不怎么起眼的地儿,对两兄弟说道:“这些猪肉太扎眼了,搁人堆里一眼就能瞅见。”

“可不能把鸡蛋都搁一个筐里,得匀乎开!”

“那啥,二狗还有三蹦子,咱仨儿分头行动,拿点肉到黑市里选个好点的地儿卖。”

二狗顿时领命,高兴得一拍手:“好嘞,哥!保管要不了一两个钟头就能把这些猪肉卖完!”

三蹦子的表情令人很安心:“树哥,稳当的!”

两兄弟也不挑,直接用洗干净的尿素袋将最上面的几块肉装好,掂量几下没问题了扛起就走。

林树见沈念辞双手拢在袖子里,甚至还十分嫌弃的离骡车远了点,顿时嘴角一咧骂道。

“你咋跟个泥菩萨似的戳着,一点儿眼力见没有?”

“麻溜的,过来搭把手。”

又说我!又说我!

沈念辞气不过,但也没敢吭声,慢腾腾的挪过来,在旁边有气无力地牵着口袋,看着林树一点点往里面装肉。

她这一路上都快冻傻了,偏偏林树跟个木头似的,对她完全就是视而不见。

没多会儿功夫,林树装好了自己的那份。

他伸手一指骡车,说话不容置喙:“好好在这儿继续当你的泥菩萨!”

“东西少了一星半点的,有你好果子吃!”

说完林树也不理沈念辞是个什么反应,按照记忆中黑市的位置,扛着猪肉走了过去。

县城小也有小的好处。

林树走了不到一刻钟,就到了黑市附近。

他将肩上的猪肉放到脚边,看了看对面的巷子。

这条巷子不长,拢共不到二十米,往里走会开阔很多。

所谓黑市,就是一条个人自发性的小型集市。

人来人往的,基本卖啥的都有,东西大都比外面卖的贵,但有一个好处,那就是买东西可以不用票。

巷口有个青年眯着眼晒太阳,看样子是负责望风的。

看到这一幕,林树心里有数了,扛起肉往里走。

“兄弟,你要票不要?”

林树刚进巷子,眼瞅见一个穿着军绿色大棉袄,头戴狗皮帽子的中年人凑了过来。

贼眉鼠眼,神秘兮兮地开口:“只要你开金口,甭管是啥样的票,俺都能想法子给你弄来!”

“你看,俺身上现有粮票、布票、糖票……”

中年人说话时微微佝偻着腰,闪烁着精光的眼睛时不时瞥向巷子口,似乎在防备有人突然过来坏事,也方便跑路。

林树看了对方一眼,抬脚朝旁边绕了一下,继续往里走。

他兜里没带几个钱,买不起这些票贩子弄来的各种票,而且就算需要也得等野猪肉卖出去以后再说。

中年人却跟个狗皮膏药似的黏了过来:“兄弟,俺瞅瞅这硬通货,保准成色足!”

他敞开大棉袄,露出挂在里衬上的各种票。

林树扫了一眼,真不可谓是琳琅满目,一应俱全。

只是接不住他的过于“热情”,林树实在是不胜其扰,努努嘴示意对方朝自己肩上扛着的东西看去。

“老铁,别跟我扯这些,我也是来出货的。”

话音落下,中年人这才不继续纠缠了。

露出一排有些发黄的板牙,嘿嘿笑了笑。

“得嘞,日后兄弟有需要的,随时来找我,叫我老痒就成。”

“老痒……”

林树点点头,错开身形,继续径直往里面走,目光扫视着整个黑市,挑选着能够让自己摆摊的位置。

巷子里的这个黑市规模还挺大,差不多有一个足球场大小,西北角有一条小道,是发生意外时给人离开用的。

不多时,林树就找到了一块空地,打量几眼发现刚好够自己将带来的野猪肉摊开,于是走过去把地儿占了,开始支摊。

黑市这个地方,一直是自由摆摊,想要卖什么东西进来自己找地方就好。

只要不闹事儿谁都不会管你卖的是什么玩意儿!

刚才他在巷子口看见的晒太阳青年,就是每天给黑市望风的,一旦有投办或者联防等方面的人过来,就扯开嗓子预警,通知大家赶紧跑。

“兄弟,这猪肉怎么卖啊?”

林树刚支棱起摊子,就有客人不请自来,蹲在他面前询问,表现出极大的兴趣。

这种情况,早在他的预料之中。

这个年代的肉制品很不好买,对普通人而言那就是稀缺的存在,就算要买也得肉票。

供销社中,凭肉票购买家养的猪肉,那也得七毛八到一块一斤,往往刚放出来就有人排起了长队购买,顷刻间售罄。

在黑市上肉制品更贵,直接涨到了两到三块一斤,同样供不应求。

至于像野猪肉这样的野味要价就更高了。

毕竟这年头,家养的猪肉要肉票不说还得排队,野猪肉却香得透骨,还不用票,哪怕贵些也有人抢着要。

基于这一点,林树伸出三根手指,比画了一下:“三块,拒不讲价!”

来人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,但看见那快要一指宽的肥膘,立刻伸手拿起一块挑挑拣拣。

这人是个会买肉的。

他先是将一块肉提起来拿到面前,凑过去用鼻子闻了闻,微不可察地点头后又用手掐了掐,两根手指碾着沾在上面的油脂来回搓动。

“给我来三斤!”

“好嘞,同志,这块就是三斤的,跟您刚才看的那块差不了,也省得分了。”

林树笑呵呵地递给对方三斤野猪肉,收了钱后连连颔首:“慢走同志。”

话音刚落,又有客人过来买肉:“你这儿有猪腿肉不?有的话给我来两斤!”

“婶子,您看这块咋样……”

“给我也吆一斤!”

“……”

三块钱一斤的野猪肉,虽然价格比供销社买的贵了快三倍,但依旧不愁卖!

短短不过半个小时,林树带过来的野猪肉都快被买光了。

也有不少人在旁边围着。

这些人买不起这么贵的野猪肉,却也想沾沾荤腥,回家了还能就着味儿多吃两碗大白饭呢。

“这小子的生意挺红火啊!”

不远处,一个有着鹰顾狼视之象的年轻男人,蹲在林树摊位不远处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。

从第一个客人来他就注意到了,起初以为只是普通猪肉,后来听见客人议论是野味,眼睛就眯了起来。

他眼神毒,一盏茶的工夫,就见林树收了七八回钱。

他凝视良久,嘴角突然泛起一丝冷笑,随后起身快步离开!

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穿着深蓝色短款棉大衣,头戴同色火车头棉帽,脚蹬一双黑色翻毛皮鞋的中年人走了过来。

鞋面锃亮,干净的不沾一点泥星子。

围在摊子前的人看到他,纷纷紧张地后退几步,拉开了距离后飞奔,一眨眼跑了个干净。

林树察觉到这边动静,疑惑抬头。

扑面而来的,便是一股与普通老百姓截然不同的派头,沉稳,矜持,有种身为领导的上位者气息。

林树一愣,心里不禁咯噔一声,暗骂道。

卧槽?

“不能这么倒霉吧?黑市这么多人,就盯上我一个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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