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十四号,方诚打来电话。
“材料全部递交了。法院已立案,案号出来了。传票最快下周送达。民政局那边也受理了举报,说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安排核查。”
“好。”
“还有一个情况你需要知道——青松园那边,管理处主任已经给我打了电话。”
“说什么?”
“他想私了。问能不能不走司法程序,他们内部处理经办人,赔你一笔钱,把骨灰恢复原位。”
“条件呢?”
“让你撤诉,撤举报。”
“不行。”
“我也是这么回的。他很着急,反复说了三遍’青松园的声誉经不起折腾’。”
我没有理会这个电话。
因为对我来说,第一条线——起诉楚南风侵犯祭奠权,这条线最重要。
不是赔多少钱的问题。
是他要站在法庭上听法官念出那句话——
骨灰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。
你没有权利动它。
四月十五号晚上,我在厨房洗碗。
楚南风突然从客厅冲过来,手里攥着一个信封,脸是白的。
“江予安,你告我了?”
我关了水龙头,擦干手。
“对。”
“你疯了吧!为了一个骨灰盒的事,你把我告上法庭?”
他把信封摔在灶台上。
法院传票从信封里滑出来,白纸黑字印着他的名字。
“你知不知道这玩意被人看到会怎么想?我做自媒体的,我要是上了失信名单——”
“我起诉你的案由是侵犯祭奠权,不是债务纠纷,不会上失信名单。”
他被我这句话噎住了。
我等了两秒。
“但如果你拒绝执行判决,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”
“你——”
他的喉结动了一下。
我看到他手在发抖。
不是害怕。
是愤怒。
“江予安,你到底想怎样?我已经说了我会把骨灰搬回去!你至于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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