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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章 避其锋芒


看见宋璲这一手好字,众人已经是惊呼连连。
刚才题字的几人,此刻也跟着悄悄松了一口气。
若是他们放在后面写,珠玉在前,且不是贻笑大方。
前面的人悄悄松了一口气,宋璲也却不敢松懈半分,竟有些忐忑的看向马煜。
马煜气定神闲,淡然的站在那 。
宋璲深吸一口气,挤出一抹笑容,竟对着马煜谦逊的说:“见笑了。”
好不容易挤进来的才子佳人们,闻言更是大惊。
宋璲那是什么人?
这一手字更是公认的好,可是他竟然在询问一个少年的意见?
刚才众人就在揣测少年的身份,看见宋璲如此姿态,议论再起。
“那少年是谁?”
“听闻子谦先生年纪也不过二十来岁,长相也十分不凡,我看这少年郎无论是气质还是长相,都和传闻中十分符合。”
“难不成他就是子谦先生?”
片刻的安静,众人却不敢再说下去了。
外面几百号人,能够进入花厅亲眼观摩大师们题字的人, 更是非富即贵。
说话上也格外注意,谁也不能得罪。
“宋先生说笑了,你的字写的很好,至少我写不出来这样字。”马煜说的掏心掏肺。
系统奖励是一个固定的模板,只能写出最完美的字体。像宋璲这种,能够彰显个人风格的痕迹,马煜没办法做到。
只是这些话,听到旁人耳中,却成了另一番味道。
刘伯温几个人也纷纷变了脸色,宋璲脸上更露出一抹尴尬。
马煜的字他是见过的,也是小篆,那一手小篆便是他毕生追求的完美字体。
想到达到马煜这等境界,怕七老八十了才能勉强做到。
想到此处,宋濂竟然有些尴尬了。
马煜颇为感慨,在他看来,写字是一项没多大实用的技能,哪怕只是当做兴趣爱好,至少也应该具备个性才是。
看着宋濂的字,马煜语气真诚:“若是可以的话,我真想收藏这幅字。这其中也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,就好比这运笔风格,便是我不曾具备的。”
宋濂心里正有些酸酸的,其余人多少也不是滋味。只当马煜是狂妄之徒,仗着本事奚落人。
可一听马煜这么说,不由纷纷侧目。
马煜表情颇为严肃:“在我看来,写字除了写好之外,更需要具备意境。而宋先生的字,便具备你的意境,这是旁人无法模仿的精髓。”
“我虽然会写,却无法领悟意境,以至于我的字是死的,而你的,是活的。”
马煜简简单单一句,谁写的好都不重要了,重点一个活了,就已经是最高境界。
对于一个宋璲来说,这已经是最高的肯定了。
宋璲瞬间羞愧不已,妄自他还是读书人,竟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。人家的书法造诣已经到了他望尘莫及的地步,可人家非但没有就此满足,还在追求更高的境界。
就好像马煜说的活着死的,是他完全不曾想过的领域。
这才是真正的书法大师。
想到这儿,宋璲惭愧的直摆手。
马煜心中一惊,对于书法他一窍不通,更不懂什么境界,只是按照现代社会网络词汇胡诌了几句。
难道说,这些户,让人家生气了?
马煜故作镇定,沉声开口:“我知道宋先生的字不便宜,若是可以,我愿意出银两购买,还请宋先生忍痛割爱。”
宋璲站在原地,眼睛都直了。
下面的人刚才还在疑惑两人之间发生什么。
什么意境他们听不明白,购买宋先生的字还能不明白?
至少这个少年如此,便说明他的字的确是不如宋先生的。
众人心思瞬间活络了起来。
下面的人纷纷出价:“我愿意出一千两购买宋先生的字。”
“一千两又如何,我出两千两!”
“这么好的字,哪怕五千两,我也愿意!”
下面沸腾了。
全是现场叫价的原因。
宋璲宋先生,那是大明小篆第一人。读书人更是一根筋,一旦认定的东西,就是无价之宝。
马煜咂舌,他的确愿意出钱,最多也不过百两。毕竟只是想琢磨一下,宋璲的字和自己有什么区别。
五千两,不得不说,这里还真是藏龙卧虎的地方啊!
所有人都将期待的眼神看向沈万三。
沈万三始终都是富态可掬的笑着,看着势头差不多了,这才上前。
微笑道:“各位稍安勿躁,今日请宋先生来,为的是弘扬我大明文化,让世人知道,我大明不逊各位前辈。”
“至于今日各位贵客的题字,概不售卖。”
“会挂着我沈家各个大店,以作镇店之宝。”
“诸位只要踏入相应的店铺,也能随时观看。”
听到这话,马煜心中暗骂一声,沈万三真是鸡贼啊!
今日请来的人,都是官场上有着密切关系的人, 不管下面的人如何出价,难免会得罪人。
不售卖,就能避免这个问题。
可新的问题又来了。
作为一个商人,又如何能够错过任何一点赚钱的机会。
所谓的名人字帖,除了个人名声之外,特定的时间环境产生的作品,便会因纪念因素而产生附加价值。变得更为珍贵。
分别挂在各个店铺,怕是有镇店之宝的店铺,定会成为文人墨客的老去处。
这一群面皮薄的读书人,进了店铺,好意思空手而归吗?
马煜再看沈万三,感慨,怪不得说沈万三是财神爷呢?
听见概不售卖,刚才嚷嚷着的几个人有些失望。可所有人都更加激动。
个人收藏想要观看难上加难,可在店铺,只需要购买纸墨笔砚常规用品就能欣赏。
就在一瞬间,下面的读书人已经想到了一百种入店理由。
“儿子,好样的。”宋濂上前夸奖。
眼中多了浑浊了几分,相当这些年来,因为朱元璋痛恨商人。宋璲明明是奇才,却也不敢抬高身价,售卖字画。
出生在两袖清风的朝臣之家,附庸风雅就是奢侈,就是不务正业。
亏的马煜的弹劾,如今自己的儿子,同于能堂堂正正的受到人们的追捧了。
“你便代表我们宋家,我这一手字,就不献丑了。”
输给自己的儿子也就算了,关键是马煜还在。
宋濂都七老八十了,好歹也是一代大儒,在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面前,还想维持一丝体面。
此刻,就只剩下刘伯温和马煜二人还未题字。
刘伯温看向马煜,无奈一笑:“马大人,不知可否先让老朽书写?”
“毕竟马大人的小篆,老朽实在不如。待会儿老朽打算写草书,不知马大人待会儿要写什么字体?”
刘伯温一问,之前写了字的人已暗暗后悔。
联系书法的人自然不止会一种字体,可擅长的却只有一种。
之前马煜写的就是小篆,众人都知道,马煜是和宋璲一样,擅长小篆的。
按理说,宋璲已经用小篆书写。稍微有点情商的人,都知道避其锋芒,换一种字体。
马煜想了想:“宋先生的小篆写的很好,我就不写了。”
“我就写簪花小楷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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