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终于明白,她彻底失去他了。
那个曾经满眼是她的男孩,终于长成了甚至连她都需要仰视的参天大树,然后在另一片她永远无法触及的天空里,展翅高飞。
而她,只能守着那一堆冰冷的铜臭,在这无尽的凛冬里,独自腐烂。
时间在等待中被拉得无限漫长。
沈岚不知道自己在雪地里坐了多久,直到被陈勉和留守的战士强行扶回哨所。肋骨断裂的剧痛让她每一次呼吸都带着血腥味,但她拒绝打镇定剂,甚至拒绝躺下。
她就那样裹着军大衣,坐在哨所门口的台阶上,像尊望夫石,死死盯着那条蜿蜒通向边境线的雪路。
“沈总,进屋吧,外面零下三十度,您的身体扛不住的。”陈勉在一旁急得团团转,眼看着沈岚的嘴唇已经冻成了青紫色。
“我不进去。”沈岚固执地摇头,声音嘶哑得厉害,眼神却亮得吓人,“我要第一时间看到他回来。”
只要他能平安回来,哪怕让她把沈氏集团捐了,她也愿意。
从深夜守到黎明,又从黎明守到正午。
直到天边泛起一丝鱼肚白,远处终于传来了轰鸣的马达声。
“回来了!他们回来了!”
哨塔上的观察哨兴奋地大喊。
沈岚猛地站起身,因为动作太猛,眼前一阵发黑,差点栽倒。但她顾不上这些,推开陈勉,踉踉跄跄地冲向大门口。
几辆满是弹孔和硝烟痕迹的运兵车卷着雪尘,缓缓驶入营区。
车门打开,一群满身疲惫却眼神晶亮的战士跳了下来,身上带着浓重的硝烟味和血腥气。
“林野!林野!”
沈岚在人群中疯狂地搜寻着那个身影,心脏剧烈跳动,仿佛要撞破胸膛。
终于,她在最后一辆车的车尾看到了他。
然而,眼前的画面却像一盆冰水,将她刚刚燃起的热血浇了个透心凉。
林野受伤了。他的左臂缠着厚厚的绷带,渗出刺目的血迹,脸上还有一道未干的血痕,但他却在笑。
陆妍扶着他。
那个英姿飒爽的女连长,此刻摘掉了头盔,露出一头被汗水浸湿的短发。她一只手架着林野没受伤的胳膊,让高大的男人半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她身上,另一只手还帮他提着枪。
“行啊林野,刚才那一枪够准的。”陆妍侧头看着他,语气里满是赞赏。
林野疼得呲牙咧嘴,却还在贫嘴:“那必须的,不能给咱们陆队丢人不是?”
陆妍笑骂了一句,抬腿轻踹了他一下,动作自然亲昵,透着一股过命交情后的松弛感。
那一刻,阳光洒在他们身上,给两人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边。他们虽然满身伤痕,虽然狼狈不堪,但那种流淌在两人之间的生死与共的默契,却让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。
沈岚僵在原地,迈出去的脚就这样悬在半空,再也落不下去了。她看着那一幕,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是那么的多余。
她想冲过去,想大声质问陆妍为什么要碰他,想把林野抢回来。可是,她的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。
因为她看到了林野看陆妍的眼神。
那种全然的信任,那种可以将后背交付的依赖。
那是她曾经拥有过,却被她亲手弄丢的东西。
“沈总……”陈勉站在身后,看着自家老板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,忍不住小声提醒,“您……还要过去吗?”
沈岚张了张嘴,嗓子里却发不出一丝声音。
过去?
过去干什么呢?
过去自取其辱吗?
她眼睁睁看着陆妍扶着林野走过她面前,两人甚至都没有注意到站在角落里的她。他们的眼里,只有彼此,只有刚刚经历过生死的战友。
那一刻,沈岚终于不得不承认一个残酷的事实。
她输了。
输得彻彻底底,一败涂地。
林野的伤不算重,只是弹片划伤了手臂和腿部软组织挫伤,但在沈岚看来,这简直就是天塌了。
尤其是看到哨所里简陋的医疗室,连止痛药都只有最基础的几种,沈岚的焦虑症彻底爆发了。
“这种破地方怎么能养伤?!”
沈岚在病房门口来回踱步,暴躁得像头母狮子,“连个像样的无菌室都没有!万一感染了怎么办?不行,我要把他接走!”
“沈总,林少爷说了,他不走。”陈勉硬着头皮劝道。
“他那是不知道这里的条件有多差!”沈岚咬牙切齿,拿出手机,“既然他不走,那我就把最好的东西搬过来!”
于是,就在当天晚上,原本寂静的哨所上空突然传来了巨大的螺旋桨轰鸣声。
三架印着沈氏集团标志的私人重型直升机,顶着高原的寒风,强行降落在哨所外的空地上。
舱门打开,一群穿着白大褂的顶尖医疗专家鱼贯而出,紧接着是一箱箱昂贵的医疗设备、顶级的食材、甚至还有整套的中央供暖系统和发电机。
“把这个破医疗室给我拆了,重新装!”
“这些牛肉都是澳洲空运过来的和牛,给林野补身体!”
“把这套进口的真皮沙发搬到林野的宿舍去,让他躺得舒服点!”
沈岚站在雪地里,指挥着搬运工忙得热火朝天。她觉得这是她在弥补,来表达她对林野的爱和在乎。
然而,这巨大的动静很快就引来了整个连队的围观。
战士们站在远处,看着那些他们连见都没见过的昂贵设备和食材,眼神里充满了震惊、好奇,但更多的是一种说不出的尴尬和疏离。
这里是边防哨所,是他们用生命守护的苦寒之地。沈岚这一出炫富般的慰问,虽然豪横,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,甚至有些讽刺。
“怎么回事?”
陆妍披着大衣,黑着脸从宿舍里走出来。
“报告连长!”值班排长一脸为难,“那位沈总说……说要把咱们这儿改造成五星级疗养院,给林排长养伤。”
陆妍的嘴角抽搐了一下,刚要发作,就看到林野拄着拐杖,甚至没让人扶,自己一瘸一拐地匆匆赶来。
看到眼前的这一幕,林野的脸瞬间沉了下来,比外面的风雪还要冷。
“沈岚!”
他大吼一声,声音里压抑着怒火,“你这是在干什么?!”沈岚正指挥着人搬那套昂贵的意大利真皮沙发,听到声音,立刻转身跑过来,一脸讨好:“林野,你出来了?你看,我把东西都运来了。这里条件太苦了,你受着伤怎么能睡硬板床?这沙发软,你坐着舒服……”
“够了!”
林野打断她,胸口剧烈起伏,那是被气的,“马上让你的人停手!带着这些东西,立刻离开!”
沈岚愣住了,满脸的错愕和委屈:“为什么?林野,我是在心疼你啊!我想让你过得好一点,我有错吗?”
“你有错!错得离谱!”
林野指着周围那些眼神复杂的战友,大声说道:“沈岚,你睁开眼睛看看这里是哪里!你把这些东西搬来,是在显摆你有钱吗?”
“我没有……”沈岚慌了,“我只是想给你最好的……”
“我不需要!”
林野看着她,眼神里充满了失望和疲惫:“你的钱在这里,一文不值。”
这句话,像一记耳光,狠狠抽在沈岚脸上。
她看着满地昂贵的物资,再看看周围那些虽然穿着旧军装、脸冻得通红却目光坚毅的战士们,突然觉得一阵前所未有的难堪。
“让他们把东西搬回去。”林野深吸一口气,语气缓和了一些,却更加疏离,“别让大家看笑话了。沈岚,给自己留点体面吧。”
说完,他转身就走,没有再看那些昂贵的物资一眼。
沈岚站在原地,寒风卷起地上的雪沫打在她精致的妆容上,生疼。
当晚,为了庆祝任务圆满完成和战友平安归来,连队举办了一场简单的庆功宴。
没有香槟红酒,没有精致的菜肴。
大家在操场上生了一堆巨大的篝火,围坐在一起。吃的是自热火锅,喝的是白开水代酒。
“来!为了咱们这次零伤亡完成任务,干杯!”
陆妍举着不锈钢茶缸,声音洪亮。
“干杯!”
战士们兴奋地举起杯子,碰撞声此起彼伏。火光映照在每个人年轻的脸上,洋溢着最纯粹的快乐和自豪。
沈岚站在人群的最外围。
火光跳跃,却照不进她眼底的阴霾。
她就像是一个误入异世界的局外人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热闹的圈子,却怎么也融不进去。
林野坐在陆妍身边。他的伤还没好,行动不便,盘着腿坐在垫子上。
“哎哎哎,那个牛肉丸给我留点!”林野指着锅里翻滚的丸子,急得直拍大腿,完全没有了在沈岚面前的拘谨。
“知道了,饿死鬼投胎啊你。”
陆妍嘴上嫌弃,手上的动作却比谁都快。她精准地用筷子夹起那个丸子,没有直接给林野,而是先放在嘴边吹了吹,感觉不烫了,才放进林野的碗里。
“吃吧,小心烫。”
“谢谢陆队!陆队威武!”林野笑得眉眼弯弯,一口咬下去,一脸满足,“真香!”
陆妍看着他吃得嘴角沾了红油,极其自然地伸手用指腹帮他抹掉,然后顺手在自己迷彩服上擦了擦。
两人之间没有太多的语言,一个眼神,一个动作,都透着一股旁人无法插足的默契。
沈岚看着这一幕,心脏像是被人用钝刀子在一点点地割。
她想起以前带林野去参加宴会。
那时候,她总是要求他穿着得体的西装,端着红酒杯,时刻保持绅士的微笑。如果他吃东西稍微急了一点,或者嘴角沾了东西,她就会皱眉,觉得他给她丢了人。
她把他打造成了一个完美的男伴,却唯独忘了,他是一个有血有肉、会饿会笑的男人。
而现在,在这个简陋的篝火旁,吃着廉价的自热火锅,林野却笑得那么开心,那么鲜活。
原来,她的钱,真的买不到他的笑脸。
原来,她曾经拥有过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藏,却被她当成鱼目,随手丢弃了。“沈总。”
一个年轻的小战士端着一盒自热火锅走过来,有些怯生生地递给她,“外面冷,吃点热乎的吧。虽然比不上您运来的那些好东西,但这味道真的很不错。”
沈岚愣了一下,看着那盒冒着热气的简陋火锅。
她接过那盒火锅,低声道了句:“谢谢。”
小战士笑了笑,跑回了人群中。
沈岚捧着那盒滚烫的火锅,温度透过掌心传遍全身,却怎么也暖不了那颗已经凉透的心。
她抬起头,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火光中的林野。
他正侧着头跟陆妍说着什么,笑得前仰后合。陆妍侧耳倾听,目光温柔而包容。
那是她不曾给过他的尊重,不曾给过他的自由,也不曾给过他的爱。
一滴泪,悄无声息地滑落,掉进雪地里,瞬间消失不见。
沈岚转身,背对着那片热闹与温暖,一步步走向了停机坪。
这一次,她没有回头。
因为她知道,无论她回多少次头,那个站在灯火阑珊处等她的男孩,都已经不在了。
离开喀喇昆仑的那天,沈岚没有跟林野告别。
她只是让陈勉把一张卡和一份文件留给了指导员,指名是捐给哨所改善战士们的生活条件的,不算是给林野的私人馈赠。
回到京市后,沈岚大病了一场。
高烧退去后,她像是变了一个人。
她不再出入那些声色犬马的场所,她辞退了家里所有的男佣人,一个人住在那栋空荡荡的别墅里。
每天晚上,她都会坐在林野曾经住过的客房里,看着满屋子的旧物发呆。
一个月后,沈氏集团宣布成立“边防基金”。
首笔注资就是十个亿。
这个基金会不以此盈利为目的,专门用于改善边防战士的生活条件,为牺牲伤残的战士家属提供保障,以及资助那些像林野一样有着从军梦的贫困学生。
沈岚开始疯狂地做慈善。
她脱下了高跟鞋,换上了运动鞋,亲自去偏远山区考察,亲自把物资送到每一个哨所。她不再高高在上地施舍,而是学会了弯下腰,去倾听那些普通人的声音。
每到一个地方,她都会下意识地搜寻那个身影。
但她从来没有去打扰过他。
她只是通过基金会的报告,通过新闻,通过各种渠道,默默地关注着他的消息。
知道他伤好了,归队了。
知道他在全军比武中拿了名次。
知道他带队又完成了一次艰巨的任务。
每一次看到他的名字,沈岚的心都会痛一下,但随之而来的,是一种难以言喻的骄傲。
那是她爱过的男人。
他正如他所说的那样,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,在风雪中傲然挺立。
两年后。
京市的冬天格外冷,大雪纷飞。
沈岚坐在办公室里,正在批阅文件。墙上的电视里正在播放晚间新闻。
“下面播报一则简讯。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反恐表彰大会上,来自喀喇昆仑边防某部的林野同志,因在多次边境反恐任务中表现英勇,荣立个人一等功……”
沈岚手中的钢笔“啪”的一声掉在桌上。
她猛地抬起头,死死盯着屏幕。镜头里,林野穿着笔挺的礼服,胸前挂满了勋章。两年的风霜打磨,让他褪去了最后的青涩,变得更加沉稳大气,眉宇间全是属于军人的坚毅。他站在领奖台上,向着国旗庄严敬礼,眼神如铁。
而在镜头扫过的台下,沈岚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陆妍。
她也穿着礼服,胸前的勋章不比林野少。她站在第一排,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鼓掌,而是双手抱胸,微微仰着头,看着台上的林野。
那个眼神,骄傲、自豪,还有满得快要溢出来的爱意。
似乎是察觉到了镜头,陆妍转过头笑了一下。
就在她抬手整理帽檐的瞬间,沈岚看到了她左手无名指上,闪过一抹银色的光亮。
那是一枚素圈戒指。
而当镜头切回林野特写的时候,他在敬礼放下的瞬间,左手无名指上,赫然戴着一枚一模一样的戒指。
沈岚只觉得心脏被重重击了一拳,疼得她弯下了腰。
原来,他们已经……
就在这时,办公室的门被敲响。
陈勉走了进来,神色有些复杂:“沈总,监狱那边传来消息……宋临,疯了。”
“疯了?”沈岚慢慢直起腰,眼神冷漠。
“是。”陈勉低声汇报,“自从两年前他从精神病院跑出来,试图在网上造谣抹黑林野,结果被警方查实是诽谤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,罪加一等,直接送进了男子监狱。”
“他在监狱里一直闹,说自己是沈家当家人,说林野害他。后来……被同监舍的犯人教训了几次,精神就彻底崩溃了。现在整天抱着个枕头叫您的名字。”
沈岚听着,脸上没有一丝波澜。
“不用管他。”
她重新拿起钢笔,在文件上签下名字,字迹力透纸背,“那是他咎由自取。”
“还有……”陈勉犹豫了一下,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的请柬,“这是刚才寄到前台的。寄件人是……陆妍女士。”
沈岚的手一抖,墨水在纸上晕开一团黑色的污渍。
她颤抖着手接过那张请柬。
打开。
上面写着两个名字:新娘陆妍,新郎林野。
时间是下周。地点是京郊的一处军旅主题庄园。
请柬的夹层里,掉出一张纸条。
字迹刚劲有力,一看就是陆妍写的:
“沈女士,林野说,过去的事都翻篇了。如果你愿意,欢迎来喝杯喜酒。如果不愿意,也谢谢你这两年为边防做的一切。”
沈岚看着那张纸条,久久没有说话。
良久,她闭上眼,将那张请柬贴在胸口,眼角滑落一滴滚烫的泪。
“翻篇了……真的翻篇了。”
婚礼那天,是个难得的艳阳天。
庄园里布置得很简单,没有奢华的水晶灯和红地毯,只有满目的鲜花和飘扬的彩带。来的宾客大多是生死相依的战友,笑声爽朗,气氛热烈。
沈岚没有进去。
她的黑色迈巴赫停在庄园外几百米的一处小山坡上。
透过车窗,她远远地看着草坪上的那一对璧人。
林野穿着黑色的西装,身姿挺拔,英俊得让人移不开眼。陆妍穿着洁白的婚纱,虽然不再是一身戎装,却衬得她英气又不失柔美。
林野挽着陆妍的手,笑得那么甜,那么幸福。
陆妍难得露出了小女人的羞涩,但很快又恢复了那股飒爽劲儿,直接伸手帮林野整理了一下领结。
林野低头看着她,眼神里满是宠溺。
掌声雷动,白鸽飞起。
沈岚坐在车里,看着那一幕,释然地笑了。
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丝绒盒子。
打开,里面静静躺着一枚平安扣。
那是她后来花高价又买回来的,虽然不再是原来那一枚,但成色极好。
“林野,新婚快乐。”
她对着远处的那个身影,轻声说道。
“看到你这么幸福,我也该放心了。”
沈岚关上盒子,将它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,然后发动了车子。
引擎声响起,黑色的车身缓缓调头,驶向了与庄园相反的方向。
后视镜里,那热闹的婚礼现场越来越远,最终变成了一个看不见的小点。
长夏已尽,风雪已来。
那个曾在夏日里赤诚爱着她的少年,终于在漫长的等待中燃尽了所有热情,转身奔赴了他的广阔天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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